各年级: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服务保障,现启动信通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预科生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24-2025 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2.2024-2025 学年在读在校的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特等 4500 元/人,一等 4000 元/人,二等 3300 元/人,分 10 个月发放至学生玉兰卡账户,2 月、8 月不发放。
2.社会助学金:小米助学金5000元/人(申请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热心社会公益),思源助学金5000元/人(申请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热心社会公益,分学期发放)。按协议约定标准,均发放至与申请人学号关联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三、工作安排
1.9 月 24 日- 9 月 25 日开启社会助学金和退役复学国家助学金申请。
社会助学金申请:各年级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社会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并于9月25日10:00前提交纸质版至海山楼A330,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社会助学金评审、适当范围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申请人须在9月26日前通过学工系统提交社会助学金申请。
退役复学或入学国家助学金申请:各年级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25日前通过学工系统提交退役复学国家助学金(二等)申请。
2.9 月 25 日- 9 月 26 日开启国家助学金申请。各年级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26日前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国家助学金(特等)和国家助学金(一等)的申请。(具体申请时间以辅导员通知为准,切勿擅自申请)
3.9 月 29 日,首笔国家助学金发放至学生一卡通账户。
4.10 月 7 日 10:00 前,各年级将成绩单、感谢信提交至海山楼A330。
四、工作要求
1.助学金名额分配参照信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学生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助学金应严格按照资助对象年级、生源地、连续资助等评选要求评选。明确规定,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特等),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一等),注意同一学生不得同时申请并享受国家助学金与社会助学金。
2.助学金评选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中央下发的特殊类型学生、退役复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一学年志愿服务或公益服务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给予高额社会助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特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一等,家庭经济不困难的退役复学/入学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二等。
3.学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参军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停发助学金且不补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其中,国家助学金停发周期按月计算(不足 1 月不计入停发周期),其他助学金停发周期按学期计算(不足 1 学期不计入停发周期),停发时限以教务处学籍异动记录为准。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4.信通学院评审过程坚持应助尽助、科学资助原则,确保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或高额社会助学金全覆盖资助。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 2024-2025 学年社会助学金申请表
信通学院资助育人委员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